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守护少年“稳稳的幸福”
时间:2024-03-15 17:0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我要稳稳的幸福,不会孤独,不会迷途……”十五周岁的小晨最近一直在听这首歌。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她深有感触。
 
  小晨成绩平平,不愿与人交流,在班级里从来引不起老师和其他同学的关注,觉得自己就像一粒尘埃,越来越自卑,“透明人”的日子让她整日郁郁寡欢。寒假刚开始,她就萌生了到外边的世界去闯荡、放飞自我的想法。
 
  一天,小晨跟朋友叶子诉说苦闷时,叶子建议到:“跟我一起到‘幸福’酒吧工作吧,倍儿自由,活不累挣钱还多!”“好好干,提成少不了!”酒吧主管“荣哥”接待了小晨,为了让她安心工作,还跟小晨签订了劳动合同。
 
  然而,“幸福”酒吧并不幸福。每天夜间十点至凌晨三点的特殊营业时间,加上室内灯光昏暗迷离、音乐劲爆嘈杂、烟酒气息弥漫,刚上了几天班,小晨就吃不消了,生物钟严重紊乱,白天浑浑噩噩,晚上无精打采。一个周末,小晨更是被安排担任“气氛组”,穿着较为暴露的衣服表演内容混乱的节目,这让她感觉头脑发昏,想要快速逃离。然而,就在小晨准备回家休息,马上到酒吧走廊出口的时候,突然被一陌生男子拉入附近的房间,遭受了不法侵害。
 
  槐荫区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同时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害人小晨以及证人叶子均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酒吧存在雇佣童工、招聘不特定未成年人担任“气氛组”、接纳未成年人、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等违法行为。
 
  “酒吧作为日常娱乐休闲场所备受年轻人青睐,但部分酒吧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雇佣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等问题,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破坏成长的社会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办案同时落实同步审查机制,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及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据悉,槐荫区检察院与相关4部门共同开展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3家问题较多的娱乐经营场所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取缔无证娱乐场所1家。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推动在社区设置信息联络员,回访监督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监管情况,形成长效保护机制。相关工作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对小晨的观护持续进行。给予司法救助、开展多次心理辅导、赠阅法治书籍……小晨感受到了来自父母、学校、社会的可触碰的温暖,渐渐走出阴霾。(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