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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下周三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15-12-25 11:22  浏览次数:
   
  邓超 资料图。中新社发 张亨伟 摄  
   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三被告夏学敏、雷善慧、郑永煌已经法院公告送达,该案确定于下周三(12月30日)9时在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6月,因被传出轨,认为损害自己名誉,邓超将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据介绍,7月31日,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当天,新浪微博一方提供了相关微博博主的用户信息、联系方式等。邓超一方当即撤回了对新浪微博的起诉,申请追加微博账户@圈内老鬼 即夏学敏为被告。法庭依法予以准许。
  8月3日,邓超正式向法庭递交书面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三人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则要求三博主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法庭经审查,同意追加上述三博主为共同被告。
  邓超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中称,2015年6月17日22时40分左右,“圈内老鬼”的博主夏学敏在新浪微博中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内容。随后,“娱乐圈揭秘”的博主雷善慧、“圈贰爷”的博主郑永煌迅速呼应,分别发布了“邓超”、“跑男出轨确定了。已和主编达成共识,准备挑个良辰吉日公布证据,都是你们想知道的。时间定在明早10点,大伙觉得如何?”,大肆进行造谣诽谤。由于三位博主的恶意造谣诽谤,前述微博一经发布便引起许多不明真相的浏览者转发评论,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之日,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邓超认为,其作为著名影星,一直享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但三博主此次发布造谣诽谤言论、恶意中伤的行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故要求三位博主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据了解,该案送达过程中,经电话联系,雷善慧明确表示不会到庭,并确认法院邮寄的起诉书和传票均已经收到。郑永煌在首次接到电话时,确认是其本人,但听清案情后即予以否认,称系郑永煌朋友,此后法官多次拨打该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向其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的起诉材料被退回。夏学敏电话暂停服务,向其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的起诉材料亦被退回。
  法院方面介绍,因夏学敏、郑永煌无法送达,法院依法适用公告送达。根据公告,该案已确定于12月3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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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张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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