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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采摘过界被起诉 法官调解解纠纷
时间:2023-02-17 16:4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矛盾易结不易解,这不,张三在自家承包的红松林采摘松子时过界了,采到了李四的承包区域,李四遂报警,经公安机关多次调解,张三同意赔偿李四,张三赔偿了一部分后就没有继续赔偿,李四多次与张三协商,但张三拒不赔付,无奈李四将张三起诉到法院。
  李四起诉张三赔付红松塔4袋,合计共4100元。法官在立案后了解到,张三与李四承包的红松籽林相邻,张三认同李四的陈述。但只同意赔偿松塔,不同意赔钱。
  法官与张三分析:张三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张三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其本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经法官调解,李四与张三达成调解协议:张三于2023年松塔采摘时一次性对李四赔付,到期如未履行赔付义务,则直接赔付李四4000元。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推进多元化解工作,聚焦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坚决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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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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