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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青县“四举措”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
时间:2018-01-25 16:4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高青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寒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订有偿家教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家教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家教”行为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五严禁”规定:严禁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严禁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严禁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严禁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校讯通、手机短信等认真搞好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教师对治理有偿家教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整改落实,提高治理实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强化跟踪问责,确保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张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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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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