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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停止核发收费许可证 旧证需办理注销手续
时间:2015-03-06 13:32  浏览次数:

  实行近30年的收费许可证制度寿终正寝。今天(5日),山东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有关收费单位要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各收费单位和各级物价部门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实施收费情况网上申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收费公示、统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对收费单位报送资料严格审核,对不报送资料或不如实申报资料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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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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