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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取消两项机动车安检机构审批前置条件
时间:2014-07-18 10:56  浏览次数:

   针对汽车检车难的群众诉求,山东省质监部门决定取消机动车安检机构许可条件—公安部门出具“确认书”制度和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人员考核制度。

  据了解,与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势头相对应的,是检验机构数量增长的严重滞后。在一些城市,有的地方平均每5万多辆汽车拥有1条检测线,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导致检验排队长、积压多、检车难等矛盾突出。

  “要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德亮这样说,“取消这些条件,对申请设立检验机构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准,审批过程中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柴安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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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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