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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餐主要提供家常菜 不提供高档酒水
时间:2014-06-03 10:00  浏览次数:

  中央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后,山东迅速反应、积极行动。日前,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反对食品浪费的具体举措,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一顿公务宴,数亩农民粮”。针对公务用餐常导致大量食物浪费,《实施意见》指出,公务活动用餐要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实施意见》对单位食堂提出,鼓励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提倡单位食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公司提供“成品”“半成品”,减少自制食品。《实施意见》鼓励公众日常生活节约用餐,外出用餐适量点餐、餐后主动打包,红白喜事从简用餐,提倡“光盘行动”和膳食平衡。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强调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垂范,突出重点环节的治理,加强各个环节管理的有效性,突出制度体系的建设。

    “《实施意见》规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是对节约风气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拾。通过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将对社会形成节约风气,起到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省委党校副校长孙黎海表示。(赵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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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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