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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出国培训人员不超50岁 培训地最多3城市
时间:2014-03-13 14:51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出国培训人员不得超过50岁 培训地点最多3个城市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今日报道》报道,山东省人社厅日前连续下发文件,要求出国(境)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0岁,培训地点最多不得超过3个城市,工作日不得安排长距离城市间移动,不得安排与培训主题无关的参观访问以及礼节性拜访等活动,严禁组织计划外培训团组。在外期间主动接受我驻外使领馆及国家外专局驻外代表处的指导和监督。

2014年不再统一安排出国培训计划中期调整,出国(境)培训项目尽量安排在上半年执行。短期培训团组应在12月25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回国。出国(境)培训项目凡涉及主题、组团单位、时间、国别、境外机构变更及人数增加或大幅减少的,要事先专项报省外专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执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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