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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之韵集团获评2021-2023年度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
时间:2021-08-31 12:35  浏览次数:
为加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经企业申请和单位推荐报名,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和公示公开,经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绿之韵集团获评“2021-2023年度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绿之韵集团副总裁胡均安获评“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员”。
 
 
  
  绿之韵集团副总裁胡均安表示,绿之韵集团被授予“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与义务。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将通过建设“一榜一奖一中心一册一办一平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员,他将带领绿之韵积极履行作为监督测评点、监督测评员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职责,主动收集并反馈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全省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测评等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优化、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出企业力量。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湖南“两办”联合发布“六个一”工作方案
  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工作方案的通知》(即“一榜一奖一中心一册一办一平台”),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榜”即《关于开展“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评选活动方案》,发布方式蒋以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举行发布活动,对外发布榜单并授牌。发布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在2021年全球湘商大会上进行首次发布。
 
  企业参评条件为,在湖南省境内登记注册1年(含)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参与评选)。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母公司),若集团企业(母公司)已申报,其下属子公司不再参与评选;集团企业(母公司)未申报,其下属子公司可参评。纳入各级国资委监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暂不参与评选。此外,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一奖”即《关于“新湖南贡献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00名。表彰周期为两年。在2021年全球湘商大会上进行首届表彰。评选条件根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所不同。
 
  “一中心”即《关于设立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方案》,设立湖南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主要是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搭建政企联系新平台、便企服务新通道,实现政企无障碍沟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公益服务,主要承担民营企业投诉维权的受理登记、呈报、转办和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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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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