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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中庄司法所:社区矫正法宣传系列一
时间:2020-06-18 14:5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也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为了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境,推动社区矫正法顺利施行,沂源县司法局中庄司法所根据县局的指导和安排,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法治阵地宣传。在中庄镇人民政府驻地悬挂“依法实施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等横幅扩大宣传并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社区矫正法》重点知识,同时在辖区人流密集场所张贴海报重点宣传,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二是扩大线上宣传范围。法律顾问在各村微信群发布《社区矫正法》五十问、社区矫正法亮点解读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村干部及村民普及社区矫正相关知识,通过“点对点”、“点对面”普法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魏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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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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