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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乡县总工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04 15:21  浏览次数:
  “宪”在行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山东省金乡县总工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山东新闻网: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12月1日上午,山东省金乡县总工会联合有关单位在王杰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总工会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向过往职工群众宣传《宪法》《工会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二十大精神,讲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围绕与职工群众密切相关的维权问题,进行了职工权益维护知识普及,对当前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及寻求工会法律援助等政策进行了细致讲解,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本次宣传,累计发放法律知识及职工维权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为80余人提供了法律及职工维权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山东省金乡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祝传伟表示:“我们将围绕与职工密切相关的维权问题,深入企业、车间、班组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周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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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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