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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做好群体性案件援助工作
时间:2018-10-15 14:51  浏览次数:
  今年来,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针对群体性案件“人数多、易激化、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等特点,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多措并举,全力援助,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及时介入,找准定位。制定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办理预案。中心通过“当事人反映、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汇报、主管部门联络”等各种渠道接收到案件信息后,即时介入,第一时间与涉事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了解事件经过,做出判断,提出法律意见,帮助分析解决方案,当好群体性案件处置工作的“参谋助手”。
 
  二是积极引导,开通绿色通道。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相关法律解释,宣传法律援助,稳定情绪,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安排援助律师积极参与群体性案件的调解工作,力争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对于调解不成的,迅速开通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实行先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全力服务群体性案件的化解工作。
 
  三是加强协调,优化法援律师指派。针对群体性案件专业性、区域性强等特点,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结合,优先指派擅长该领域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村法律顾问”承办。
 
  对特别重大的群体性案件,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方便受援人。
 
  四是全程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中心对群体性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工作机制。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及时与中心汇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共同商讨办案思路,提出法律意见。中心派员参与庭审旁听,案后进行回访,确保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优质高效。
 
  今年以来,中心已援助办理许孟镇西葫芦“问题种子”案、街头镇某机械厂职工集体讨薪案、叩官镇农民土地承包案等多起群体性案件,共为220余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案件的妥善化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孙洪杰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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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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