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莘县俎店司法所开展“尊重妇女社会地位·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时间:2024-03-08 11:1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春风轻拂面,最美三月天。“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全社会尊重妇女地位、倡树法治新风,3月8日,莘县俎店司法所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基层法学会工作站等开展了“尊重妇女社会地位·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工作者走进主要街道、商铺等地,向广大妇女发放了宪法、“八五”普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读本,结合生产生活实际,重点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章节知识,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此外,俎店司法所还利用微信群积极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实效,赢得了广大妇女的欢迎,取得了预期效果。(王德卫)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