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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05 17:2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3日上午,梁山县人民法院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济宁市梁山法院青年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来往群众宣讲宪法和民法典,并解答群众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婚姻继承、酒驾醉驾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梁山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强化法税联动,选派青年骨干组成“法律明白人”,向群众讲解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税收缴纳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让宪法走进群众心中、走进日常生活,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下一步,济宁市梁山法院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大宪法和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足感和获得感,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刘培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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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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