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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法院对刘亭等3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20-11-27 16:3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11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对被告人刘亭等36人涉黑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3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和罚金。
 
  10月10日至15日,该法院连续6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亭等36人涉黑犯罪案件。为确保疫情期间防控安全,本案采用远程视频线上开庭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理,公诉人、18名取保候审被告人、37名辩护人在第一审判庭参加了现场庭审,18名在押被告人在监所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参加了线上庭审。(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11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现场方式依法对被告人刘亭等36人涉黑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11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现场方式依法对被告人刘亭等36人涉黑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后,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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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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