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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五莲高泽司法所劳务报酬起纠纷 人民调解来平息
时间:2018-10-29 14:14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五莲高泽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二十余人的劳务报酬纠纷。务工人员来到司法所时,情绪非常激动,因为劳务报酬纠纷申请调解,高泽镇人民调委会立即介入,最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经过了解,张某承包省道路边绿化,由王某雇佣附近村民二十余人施工,但劳务报酬一直没有付清。张某公司人员在省道施工时,王某带领务工人员阻止施工,并将施工车辆的钥匙拔下,声称不付清报酬,就不能继续施工。张某公司施工人员无奈之下,选择了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钥匙要回交还张某公司人员,认定纠纷是因为劳务报酬纠纷引起,随将人员带到高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了解到:张某并非是故意不付清劳务报酬,在施工中,张某雇佣徐某作为公司方面的监理参与施工监督和记录工时,最终徐某所记人工工时与王某提供的人工工时不相符,导致劳务报酬一直没有付清。
 
  调解员从此项纠纷的关键:记录工时的差别入手,引导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复核记工记录,经过认真比对,最终双方将都认可的所用人工工时数目算出来,以此为准发放劳务报酬。张某将劳务报酬当场付清,王某出具收到条,两家纠纷得以解决。
 
  本项纠纷源自双方记工人员的疏忽造成,双方记工人员也从这项纠纷中得到了警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两名记工人员每天结束时都面对面的比对一下用工记录,这样的纠纷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一起源自劳务报酬的纠纷得以平息,王某等人顺利的拿到劳动报酬,张某工地得以继续施工,双方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此项纠纷的圆满解决,稳定了务工人员的情绪,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城北工业新区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李华波 丁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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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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