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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石桥镇: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
时间:2018-10-11 12:29  浏览次数:
  为推动全镇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3月22日,山东省济宁市石桥司法所深入全街镇各部门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本次会议由石桥司法所所长周士勇主持。
 
  活动中,石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分发至镇党政领导及各办所工作人员,对宪法修改的新内容、新精神进行讲解,同时督促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努力在全镇营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扩大了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
 
  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机关、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伊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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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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