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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县南鲁山镇行政调解工作“三举措”
时间:2018-09-27 10:4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 刘梦瑶)为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更好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南鲁山镇“三举措”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做好调解和普法结合。改变单纯的行政调解模式,确定“调普结合”的调解新举措,将调解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结合,通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使每一次矛盾纠纷调处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增强调解效果。
 
  二是做到以法为本。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坚持“以法为本”,注重从法律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分清责任,明辨是非,让当事人明白自己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
 
  三是做到便民利民。确定“便民利民”调解举措,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情形,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失时机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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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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