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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司法局许孟司法所严格把控假释前调查评估工作
时间:2018-09-26 17:09  浏览次数:

  近日,许孟司法所收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交办的日照鲁南监狱转来的宋某某假释前社区矫正环境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即刻走访罪犯宋某某家属、邻居及村委会,对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环境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经开会研究讨论,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给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自年初至今,我所已进行社区矫正环境调查评估4人次,其中判前调查2人次,假释前调查2人次。

  为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许孟司法所严格把控入门关,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三举措”做好社区矫正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一、程序严格谨慎,公开透明。社区矫正环境调查评估工作过程中,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调查评估小组,严格遵循回避及双人办案原则,现场宣布工作纪律、被调查人员权利义务、在矫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制度,全面了解监狱提请假释对象或法院确定拟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并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二、过程细化紧凑,客观科学。工作人员一方面走访提请假释对象或拟矫正对象的家庭,调查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及性格特点,另一方面走访其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及邻居,了解其平时表现和社会交往情况,调查其邻里关系及帮教条件,通过全面调查和实地考察,保证调查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三、形成会议纪要,全面讨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通报调查情况,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综合评估提请假释或拟矫正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就提请假释或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假释或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评估意见及书面材料,及时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汇报结果。 (李辉、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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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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