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三步走”做好法治扶贫工作
时间:2018-09-20 17:45  浏览次数:

  为发挥法治在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贫困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兰陵县矿坑司法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式,精准发力,使法治扶贫更加精准、务实、高效。

  第一步搞好普法宣传助力扶贫。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助民惠民。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到贫困村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比如为棠林村搬迁改造过程中解答咨询、起草协议。在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危房改造、扶贫资金发放使用过程中严把关,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落实“清单式普法制度”,每月一主题精准普法,重点向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活动,通过法律赶大集发放法治宣传材料、“法治村村响”每日播放、以案释法讲堂以及到贫困户家中慰问走访等形式,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为全镇扶贫工作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第二步做好法律服务助力脱贫。在原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之上,全力升级矿坑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辖区各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全镇 20个行政村均已配齐司法行政工作室。将“互联网+”思维应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引导群众在“矿坑镇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12348山东法网”上进行咨询,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以通过网络获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积极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到镇工作站、村工作室值班,到贫困村开展政策法规宣讲、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服务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群众的学法用法水平,确保贫困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

  第三步做实法律援助助力帮贫。矿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挥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特点,秉承“贫者必援、弱者必帮、应援尽援”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发放法律援助卡,建立贫困家庭档案,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鼓励贫困户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寻求法律援助。今年以来矿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解答法律援助咨询42余次,办理法律援助初审23件,预防化解群体性上访3起,真正为维护贫困户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英启玉)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