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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85人被销证酒司机占了近七成
时间:2018-08-29 17:51  浏览次数:
  今年来,沂水交警大队狠抓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犯罪,严管高压,重拳出击。1-8月份,共有85名违法驾驶人因醉酒驾驶、二次酒驾、驾驶报废机动车等原因被吊销驾驶证。其中涉酒原因的有57人,占总数的67%。
 
  交警经常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酒开车的代价是比较大的。咱就说说二次酒驾的代价吧,有个别驾驶人尽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过,就因为好喝几口,不思悔改,不考虑安全,往往禁不住酒的诱惑,饮酒后侥幸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总认为交警发现不了他,一旦被交警查获,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看来法律很具有人性化,既然你酒瘾那么大,那就喝两年再说吧!(于松果 张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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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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