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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多措并举助力“法治扶贫”落地生根
时间:2018-07-06 10:06  浏览次数:
  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络点.
送法进乡村.
 
  为了充分发挥法治扶贫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找准法治建设和扶贫工作的结合点,为扶贫工作注入法治“元素”,大力推进贫困村法治建设,提高贫困村居群众的法治意识,兰陵县芦柞司法所以“法治”为支撑,以解决实际困难为目的,多措并举牢筑脱贫攻坚的法治屏障和贫困群众的“守护墙”。
 
  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为了形成覆盖广泛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网络体系,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芦柞司法所努力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司法所工作向村居拓展和延伸的工作平台和服务载体,是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由人民调解小组、矫正帮扶小组和法律服务小组组成,主要负责村居的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和普法宣传以及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室于醒目位置统一悬挂标识标牌;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工作内容上墙公示;建立业务台账,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确保服务群众取得实效。
 
  打造法治宣传一条街。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芦柞司法所加强法治宣传一条街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以“法治宣传、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目的,以“主题鲜
 
  明、生动形象、言简意赅”为要求,采用张贴喷绘、悬挂条幅,粉刷口号等方式,既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也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平安芦柞”的建设,营造人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法治扶贫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扶贫工作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芦柞司法所开展了“法治扶贫之送法进乡村”活动。活动采取在村委定点集中宣传与分散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的形式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并就群众关心的土地宅基、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方面具体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解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芦柞镇召开了由法律顾问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会议除各法律顾问就前段时间的工作做小结发言外,主要是围绕《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规范》展开,着重强调法律顾问通过现场服务和及时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主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现场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人民调解、代理法律援助等。法律顾问每月提供现场服务不低于2个工作日,每季度举办1次讲座,每年举办 1 次户外宣传活动。最后要求各村做好群众与法律顾问之间的对接,做好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
 
  开通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各贫困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并经过培训确立了一名
 
  法律援助联络员。利用法律顾问现场办公的时机,对贫困村群众开展一对一入户法律援助宣传,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指导,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以“便民、优质、全面”为主导,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贫困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打不起官司、“因案致贫”的问题,为百姓撑起了坚实的法律“保护伞”。  (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 张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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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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