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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矿坑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伤害纠纷
时间:2018-05-23 16:0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英启玉)2018年2月5日,大仲村镇的北邱庄村的邱某开车带着朋友去矿坑镇南坡村送节礼,将车停在了李某家门口等人。适逢李某晚饭喝了酒,出门质问邱某为何开车堵他家大门,二人沟通过程中发生言语不和,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打斗过程中,瘦小的邱某被打成轻伤,李某受轻微伤,两人随即报警。矿坑派出所出警后,两人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遂将这起纠纷转交矿坑司法所调解。
 
  矿坑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询问了解到,发生冲突时李某刚刚喝了酒,被带到派出所后依然满身酒气,而且对于此次纠纷的引起要负主要责任。另外,李某身强体壮,肢体冲突过程中将邱某打成轻伤,而李某自己只受了点轻微伤。鉴于此种情况,矿坑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尤其是李某进行开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因邱某被打伤,李某赔偿邱某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3900元,邱某不再要求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双方纠纷到此为止。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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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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