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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峄城区坛山司法所:法治馨香浸润乡村
时间:2018-04-24 10:54  浏览次数:
 为着力补齐农村地区法治宣传工作短板,近期以来,峄城区坛山司法所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整合资源,精准发力,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不断强化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切实让法治馨香浸润每个乡村。
 
  积极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一是充分发挥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等人员的积极作用,在每个村组建了一支由上述人员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村组开展法制宣传,向农民群众讲授法律知识,积极服务农村法治工作。二是加大乡村司法行政协理员选派力度,在本村干部群众中挑选文化程度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群众作为司法行政协理员,同时配备了相应的法律书籍,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促进各司法行政协理员能够成为助力乡村依法治理的“土律师”。
 
  积极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模式。一是通过组织各法律顾问实行定期坐班和上门入户服务,负责为村两委干部、党员及群众上法治课,积极参与调处纠纷,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较好地满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的需要。二是全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将司法所长、村干部、司法行政协理员、村民等纳入群里。法律顾问每天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回复实现了法律咨询服务的“全天候”。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一是立足各社居农家书屋的现有资源为基层群众上起法治大课,逐步开阔群众的法治视野。课堂采用课堂教学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计生、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教员定期开展学法教学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本土庄户剧团文化受众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把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法治事例编成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法治文艺节目,让群众爱看的同时能够受到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增强法治意识。(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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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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