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淄博博山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时间:2018-04-13 17:00  浏览次数:
尊法学法用法,守护国家安全
  ——山东淄博博山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山东新闻网网:(任泽霖 宋卫柠)为提高“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重要意识,4月11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委政法委、司法局、普法办、博山司法所利用“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赶大集”平台在博山镇下瓦泉大集,联合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开动LED“法律直通车”循回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片,让安全教育入心、安全意识入脑。设立法律咨询台,由值班法律顾问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志愿服务团成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及“国家安全机关6句提醒”等宣传单页并现场宣讲,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活动,以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通过这样“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和参与国家安全建设,对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余人次,增强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淄博市博山区普法办)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