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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7-10-16 11:0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通讯员:龚伟)10月12 日21时25分许,泰山景区交警大队在环山路与红门路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直行车道上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宝马轿车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但驾驶员拒绝落下车窗接受检查,并突然加速变道,撞翻反光锥筒后从对向车道强行闯卡,沿红门路向南驶去。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汇报,请求路面巡逻组协助拦截,并通过监控视频寻找该车的行车轨迹。指挥中心在各路口搜寻后,并未发现该车踪迹,民警意识到该车肯定没走远,极有可能就停在附近。于是,民警扩大了搜寻范围,最终在金山东巷发现了该车。
 
  当时该车停在路边,车上副驾驶位置上只有一名男子。民警上前询问时,该男子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且既不交出车钥匙,也拒不提供任何证件。民警询问其姓名时,该男子说自己叫“李某”,但当民警在车里找到其驾驶证时,发现该男子刚刚报上的名字是假的,其真实名字叫“李某某”。民警再次询问该男子是不是驾驶员时,男子坚称自己不是这辆车的驾驶员,还说自己只是坐在车里没开车,至于驾驶员去哪了他不知道。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询问,经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 173 毫克,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审讯过程中,该男子始终不承认自己就是驾驶员,铁了心不配合工作,于是民警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调取了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该车的行车轨迹视频以及民用监控视频,各方面证据显示该男子就是该车驾驶员。更让人惊奇的是,根据监控记录显示,该驾驶员将车停在金山东巷后,下车来回在附近转悠,还进入一家水果店买了两样水果,随后又返回了车内,而这一切都恰恰被监控记录完整的记录了下来,成为民警将其锁定的确凿证据。当民警将这些视频放给其看时,该男子明显心虚了不少。
 
  13 日上午,该驾驶员的血检报告出炉,事发当晚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16 毫克,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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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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